
9月24日下午,我院在开元校区实验B楼408实验室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学习会,全体教职工参加。刘亚钦主持学习会并作专题宣讲。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于2026年3月12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时代民族工作领域的里程碑式立法,该法采用“序言+七章”体例,共65条,属于促进型立法。该法的出台,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转化为国家意志,把新时代民族工作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为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铸牢民族团结之本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法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为一条主线贯穿全篇,确立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各民族一律平等、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树立“四个与共”共同体理念、“两个共同”、公民法定义务等六项基本原则。会议要求全体教职工深刻领会法律关于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增强“五个认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保障与监督及法律责任等各章重点内容,并结合“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各民族要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等核心金句,准确把握法律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
(一审:李娜 二审:刘亚钦 三审:武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