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0年度“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硅酸盐学会建筑材料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建材科技奖”)申报和推荐工作,根据《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和《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硅酸盐学会建筑材料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项目内容应不超出“管理办法”规定范围。同一项目可依据项目情况,在基础研究、技术发明或科技进步三类中选择其一,同一技术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建材科技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应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技术创新内容。
申报基础研究类项目,相关论著必须公开发表1年以上,同时要注明主要论著被引用情况,含他引、自引、正面引用的具体内容。
申报技术发明类项目,其核心技术应获发明专利授权,并提交相应的知识产权证明。整体技术未应用或应用不满1年(2009年5月30日以后应用)的项目不能申报。对属技术发明类评审范围,但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公益性成果,应出具规范的项目查新报告。
申报科技进步类项目,应依据项目特点,按科技开发或社会公益项目要求填写。
2、未经省、部级鉴定或验收的,成果应用或论文公开发表时间不满一年(2009年5月30日后)的;
3、已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委或其它社会力量办奖单位申报的;
4、虽已申请技术发明专利,但尚未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
2007年(含)以前已获建筑材料科学技术奖较低等级奖励的项目,如有重大突破或创新发展可再次申报。
以系部为单位,统一收取、报送申报材料并由各系部进行初审,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将要求的各申报评审表的电子文档发送科研处信箱,邮件主题注明:**系(部),2010年度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硅酸盐学会建筑材料科学技术奖申报表,申报项目数。
“建材科技奖”的申报(推荐)必须同时报送申报书和与申报书内容完全一致的数据光盘,以及申报和推荐建材科技奖联系人登记表。
申报书正文及附件材料5份(含1份原件)并装订成册。
请各申报人于2010年5月17--18日,将申报材料送交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请到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网(www.cbmia.cn)或中国硅酸盐学会网(www.ceramsoc.com),查阅或下载《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硅酸盐学会建筑材料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和《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硅酸盐学会建筑材料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及申报相应奖项类别的《填写说明》等有关附件,也可以到FTP//科研处//文件交换区//成果科//2010.3.各种评奖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