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院发【2011】65号文件,做好我院的科研奖励工作,从即日起开始统计我院2011年度科研奖励,统计范围为2011年1月1日—12月31日内批准承担的科研任务和获得的科研成果。
本次科研奖励统计是我院召开科研工作会议后的第一次科研奖励,统计工作尤为重要,请各系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时、保质完成统计任务。
相关要求:
1.不能按时报送统计表的部门,将不予发放科研奖励基金。
2.请严格按照《洛阳理工学院科研奖励办法》、《洛阳理工学院学术成果界定实施细则》统计(相关链接:http://www1.lit.edu.cn/db/list.asp?tp=63 院发/11/65号关于印发洛阳理工学院横向科研合同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请各系部如实统计、认真核对原件,如有疑问请咨询科研处(电话:8188)。科研处将对各系部上报的统计表进行抽查,如有不实统计,一经查处,奖励金额超出文件规定数额的将从系部的科研奖励金额中2倍扣除。
3.机关行政各部门请以部门为单位报科研处。
4.请各系部于3月5日下班前将纸质统计表和汇总表盖章报科研处522房间。电子版发邮箱:keyanchu@lit.edu.cn
附件1:
2011年科研奖励统计表(个人).doc
附件2:
2011年科研奖励统计汇总表.doc
科研处
201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