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系部:
为实施科教兴豫、人才强省战略,发挥“科协是桥,科协是力”的作用,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我省科学技术普及事业繁荣发展,省科协决定组织开展首届河南省科学技术普及成果奖(以下简称科普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一)申报范围
科普作品,科普创新成果,科普理论研究,科普宣传教育,科普公益活动,科普阵地建设,科普项目推广,科普艺术品,科普益智玩具、教具,科普电子信息网络技术,网上科技馆,科普动漫及科普游戏,科普旅游项目,科普表演剧,家用科普设备及产品,科普展品产品等。
(二)申报对象
近五年来,在豫开展科普宣传、科普教育、科普创作、科技推广、科普资源开发及支持科普事业等方面,完成重大科学技术普及活动、计划、项目等,做出突出成绩、获得明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单位或个人。
二、申报奖项等级
河南省科普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条件如下:
一等奖:在国际或全国同行业范围内有广泛影响。
二等奖:在全省同行业范围内有广泛影响。
三等奖:在各省辖市同行业范围内有广泛影响。
各奖项均必须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科普性、知识性强。
三、申报办法和程序
(一)申报
1、申报者按照“河南省科普成果奖申报材料说明”(附件一)的有关要求准备材料,并将参评项目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申报人指项目的第一作者或者第一完成人。
2、填写《河南省科普成果奖申报书》(附件二)。
(二)初评和推荐
市科协将成立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
(三)评审
省科协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参评项目进行评审,对获奖项目的实施单位或完成人进行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
四、申报有关事项
7月31日17:00前,将《河南省科普成果奖申报书》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keyanchu@lit.edu.cn。8月1日9:00~9:30将纸质材料(内容要求详见附件)送行政楼522房间。逾期恕不受理。
附件:ftp://ftp.lit.edu.cn/部门ftp/科研处/文件交换区/科学技术普及成果奖附件.doc
科研处
201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