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洛阳市2012年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6-05 09:19:48  点击量:   信息来源:

院属有关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鼓励我市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总结科学研究和科技实践的理论成果,促进学术交流和科技信息传递,推动科技进步与创新,根据《洛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审与管理办法》,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阳市科技局、洛阳市科学技术协会决定联合开展洛阳市2012年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评论文应是2010年—2011年间公开发表的(含市级以上学术会议大会宣读的论文)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或相关领域的学术论文。

二、评选程序

(一)申报

奖项申报人须按照“洛阳市2012年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申报材料说明”(见附件)的有关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将参评奖项报送至系部。奖项申报人(指第一作者或第一完成人)限申报奖项3项。系部请于6月12日将本系部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二)奖项设置

洛阳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的设置:

(一)该奖项设置一、二、三等奖。

(二)该奖项授予在洛阳(包含驻洛单位)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三)参评论文应为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自然科学类或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类的学术论文。

(四)在科学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发现的自然现象、揭示的科学规律、提出的学术观点或者其研究方法为国内学术界所公认和广泛引用,推动了本学科或者相关学科的发展,并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可以评为一等奖。

(五)在科学上取得重要进展,发现的自然现象、揭示的科学规律、提出的学术观点或者其研究方法为省内学术界所公认和引用,推动了本学科或者其分支学科的发展,并在省级期刊以上刊物发表,可以评为二等奖。

(六)在科学上取得一定进展,对学科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在科研、生产上有指导和推广价值,并在市级刊物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可以评为三等奖。

(三)终评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阳市科技局、洛阳市科学技术协会将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参评奖项进行终评,并对获奖项目的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三、其它

联系电话:65928129

联 系 人:李 琦

通信地址:王城校区行政楼522房间。

电子邮箱:lylgkyc@163.com

科研处

2012年6月5日

附件:优秀学术论文奖申报材料说明、评审表、汇总表.rar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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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自然科学管理科:行政楼225房间 电话:6592 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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