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要求,经广泛征求意见。现将我院修订后的《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30日—2026年7月2日,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对修订的综测存有异议,须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以书面形式实名提交至学院学工办公室致善社区106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