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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确定发展对象公示

更新时间:2021年03月28日 08:11点击次数:


拟确定发展对象公示


拟确定甘美玲等91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现进行公示,请予监督。如被公示人员不符合发展对象条件,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会计学院党委(党总支)或党委组织部反映。

举报电话:党委(党总支):会计学院 校党委组织部:65928020

举报邮箱: 党委(党总支): 会计学院 校党委组织部:zuzhibu@lit.edu.cn

党委(党总支):会计学院

2021年 3月28日

(编辑: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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