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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与音乐学院23期拟确定发展对象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4-09 08:21:01   浏览:

拟确定发展对象公示

拟确定张怡菲等17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现进行公示,请予监督。如被公示人员不符合发展对象条件,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教育科学与音乐学院党委或党委组织部反映。

举报电话:教育科学与音乐学院党委:65929151

校党委组织部:65928020

举报邮箱:教育科学与音乐学院党委:jyxydw@163.com

校党委组织部:zuzhibu@lit.edu.cn

教育科学与音乐学院党委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