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洛阳理工学院关于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及管理的规定》(教务发2019[3]号)要求,学校现对各教学单位本次修订的2023版本科课程教学大纲进行交叉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
二、检查内容
1. 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环节包括课内实验是否都编写有教学大纲;
2.教学大纲的设计是否贯彻“学生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是否融入课程思政;
3.教学大纲内容是否满足《洛阳理工学院关于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及管理的规定》的基本要求。
三、交叉检查工作
1.分组方式:
学院(部)  | 互检  | 学院(部)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  | 环境工程与化学学院  | 
智能制造学院学院  | ⇔  | 土木工程学院  | 
计算机信息与工程学院  | ⇔  |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  | 艺术设计学院  | 
会计学院  | ⇔  | 外国语学院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  | 教育科学与音乐学院  | 
备注:通识教育课程教学大纲,由各专业自行审核是否满足本专业要求。
2.检查方式
各学院组织教师检查互审学院的全部课程教学大纲,填写《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工作评价表》写明被检查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编写中存在的问题。
四、注意事项
1.2023版课程教学大纲最终要上传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集平台,是审核评估的一项重要支撑材料,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细致做好交叉互审工作。
2.大纲编写和检查的工作质量纳入2023年度考核,计入各单位重大工作执行力。
3.请各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工作评价表》(附件1)纸质件1份(检查人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交教务处教研科,电子档发至邮箱:jwcjyk@lit.edu.cn
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
电话:65929020
教务处
2023年10月31日
- 附件【附件1: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工作评价表.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洛阳理工学院关于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及管理的规定.doc】已下载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