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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    2021-10-30 09:28:08    【字体: 】    浏览次数:

工会代表

我校第二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将于2021年11月下旬召开。教代会代表提案是教职工为学校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的重要方式,是推进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各基层工会应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提案征集工作。为确保提案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范围

1.关于落实第二次党代会目标,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建设等方面的建议;

2.关于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等方面的建议;

3.关于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的建议;

4.关于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一流课程建设等方面的建议;

5.关于创建全国党建示范高校和全国文明校园等方面的建议;

6.关于校院两级管理、绩效分配改革等方面的建议;

7.关于高层次人才和师资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建议;

8.关于校园物业管理和公有住房(集资房)管理方面的建议;

9.关于维护学校稳定和广大教职工合法权益,解决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建议;

10.其他有关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方面的建议。

二、提案撰写要求

1.正式代表有向大会提出提案的权利。代表应在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提案。

2.代表应积极参与提案工作,或提出提案,或作为提案的附议人。每位代表应坚持议大事、讲大局的原则,确保提案质量。

3.提案要写明案由,不仅提出问题,而且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及措施。提案分析要事实确凿,建议措施要力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每份提案800字左右。

4.提案由1名代表提出,2名以上代表附议。发起者为提案人,联名人为附议人。

5.提案要求“一事一案”、“一案一表”,不得数案一表。

6.教学院部和机关党群、行政工会每个工会提交提案不少于3个,其他工会提交提案不少于1个。

7.为便于提案处理和整理归档,提案人须同时提交提案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提案应在统一印发的提案表格上书写(见附件),提案内容可打印,提案人、附议人须手写签名。

8.提案人2021年11月15日前交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工会提案工作组实验楼A207联系人:任波,联系电话:65929110

三、优秀提案评选

为进一步提高教代会提案的质量,充分发挥教代会及其代表在促进我校改革、发展与建设中的作用,校工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将根据提案的质量进行优秀提案评选,对切合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符合学校整体发展,有主题内容、有建议措施的提案将被评为“优秀提案”并给予奖励。

附:               二届五次教代会提案表.doc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1年10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