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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第十批“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时间:2023年12月15日信息来源: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校属各单位

根据《洛阳理工学院“双双能型”教师师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人事发〔2022〕18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3年第十批“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在职在岗教师。

二、认定条件

依据《洛阳理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

三、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双师双能型”资格条件的教师,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填写《洛阳理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院(部)推荐

院(部)根据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与推荐,填写《洛阳理工学院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附件3),报送人事处。

(三)学校审定

经学校研究确定后,审批认定。

四、材料提交

(一)《洛阳理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

(二)申请教师所有支撑材料的复印件及合为一个PDF的扫描件;

(三)《洛阳理工学院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

请各院(部)于12月26日中午下班前将上述材料的纸质版交到人事处教师发展科(王城校区办公楼433房间),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邮箱:lylgjsfzzx@lit.edu.cn。

联系电话:65928114

附件1:洛阳理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人事发【2022】18号).pdf

附件2:洛阳理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doc

附件3:洛阳理工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汇总表.xls

(作者: 编辑: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