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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教师赴企事业等单位参加工程与社会实践、挂职锻炼的通知

时间:2018年03月02日信息来源: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校属各单位:

为提高我校教师的工程与社会实践应用能力,按照“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暨“示范校”建设要求,制定实施教师参加工程与社会实践、挂职锻炼。根据《洛阳理工学院教师参加工程与社会实践、挂职锻炼基地管理办法(暂行)》(校发〔20187号)、《洛阳理工学院教师参加工程与社会实践、挂职锻炼实施管理办法(暂行)》(校发〔20189号)、文件精神,请各院部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制定本单位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的总体规划,确保选派工作顺利、持续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院(部)应根据教学、科研任务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制定选拔方案,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按不超过本部门教师的10%进行选拔推荐(当年新进教师可不占指标限额)。

2、院(部)根据《洛阳理工学院工程与社会实践基地汇总表》中的实践基地,组织教师选报(首批限报洛阳市的单位,且每个专业不超过1个基地,派出时间不少于6个月)。派出人员填写《洛阳理工学院教师工程与社会实践、挂职锻炼申请表》,制定实践锻炼任务,明确所要达到的目标。科、处级以上干部同时由组织部审查并签署意见,辅导员同时由学工部审查并签署意见。院部填写《洛阳理工学院教师工程与社会实践、挂职锻炼汇总表》,以及实践锻炼培养计划(派出人员、实践目的、实践内容、实践方式、管理形式、考核办法等)。同时,所在部门、教务处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提交人事处师资科。

3、请各院部于201836前把所有资料纸质版交到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25),电子版以部门为单位发到rscjsfzzx@163.com

4、人事处整理制定学校外出实践锻炼的整体计划,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初评,报主管校领导审核,并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外出的名单在校园网主页公示,接受大家的监督。

 

                                                                           

 

(作者:人事处 编辑:教师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