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阳理工学院学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发〔2017〕45号)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评审,现将学院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6日至12日。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请于4月12日前向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