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进步奖”初评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进步奖评选通知》文件要求,经过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院评审等过程,现将学院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学院XB205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9-65929157
联系邮箱:lylgjingguan@126.com
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