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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清明节期间廉洁过节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4-03 16:18:57点击次数:编辑:收藏打印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2023年清明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四风”,大力弘扬文明祭祀、绿色清明的良好风尚,现就相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安排部署,强化责任落实,紧盯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落实情况,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纪律,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严明纪律规矩体现在各项工作部署之中,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二、严明纪律要求,遵守相关规定。全体教职工尤其是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规矩,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廉洁过节、安全过节的节日氛围。清明期间,严禁公车私用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扫墓祭祀、踏青游玩等活动;严禁公款报销私人祭祀费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借走亲访友、祭扫之名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倡导低碳环保、绿色文明的祭祀方式,鼓励开展远程、网络祭祀活动,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严禁组织和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等。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对节日期间发生的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办、从严查处,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对失察失管失责情况严肃问责,以更严的标准和更实的措施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举报电话:0379-65928037

举报邮箱:lylgjwjbxx@lit.edu.cn


中共洛阳理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