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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及主要职责
更新时间:2021-12-24 08:29:00点击次数:编辑:收藏打印

一、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中共洛阳理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专员办公室合署办公,内设纪检监察室、综合室。

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主要职责是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监察专员办公室是学校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主要职责是对本校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根据省监委授权,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一)纪检监察室

主要职责是党风政风监督、日常监督检查、问题线索的处置及问责、案件监督管理、干部监督管理等工作。下设监督检查科、审查调查科。

监督检查科主要职责: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学校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学校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负责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审查调查科;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查调查科主要职责:处置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问题线索;处置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利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问题线索;负责审查调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对职务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对审查调查清楚的案件依纪依法依规提出处置建议;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做好相关记录和材料管理工作;指导二级单位和部门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等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室

主要职责是日常综合事务、问题线索受理、案件审理等工作。下设宣传教育科、信访科、案件审理科。

宣传教育科主要职责:开展经常性的党章党规党纪教育;负责各类学习教育材料的收集、征订、发放工作;做好校内纪检监察内部刊物的编印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网站、宣传栏等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负责纪检监察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学习教育相关工作;负责开展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组织开展纪检监察理论研究工作;协助领导指导二级单位和部门开展廉政文化建设;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信访科主要职责:接受上级、学校、地市纪委监委移交及个人反映的信访举报;受理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利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对接受和受理事项认真登记、分类,做好移交、上报等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案件审理科主要职责:负责审理党组织和党员涉嫌违纪案件、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或其他违法案件;负责受理受处分党员和监察对象对所受处分的申诉和控告,保障民主权利;负责违纪违法处分、处理决定的执行工作;参与政策法规和理论研究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负责落实学校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的决策和部署,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对上级巡视巡察、专项督查、学校党委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协助做好省委巡视学校党委的相关工作。下设巡察科。

巡察科主要职责:落实学校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拟定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要点和方案等;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巡察组开展工作;按照党委要求,分类移交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线索;统筹、协调、指导学校党委巡察组开展工作;梳理总结巡察工作情况,听取巡察组的工作建议,总结成果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协助党委建立巡察组长库、巡察干部人才库,加强培训、管理和监督;加强政策研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成学校党委和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以案促改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落实学校党委安排的以案促改工作,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铸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