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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职责
更新时间:2018-11-06 08:42:12点击次数:编辑:收藏打印

学校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在学校纪委和所在党委(党总支)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依纪依规依法履行监督责任,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学校党委、纪委的决定在所在党组织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协助所在党委(党总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助所在党委(党总支)开展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对违反党纪党规和有损于党的形象的言行进行坚决斗争。

3.调查、了解所在党委(党总支)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结合实际,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尤其是“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

4.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对所在党委(党总支)以及党员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学校纪委和所在党委(党总支)汇报,以推进相关问题的及时解决。

5.及时发现所在党委(党总支)党员干部、教师,在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所在党委(党总支)和学校纪委汇报,并与所在党委(党总支)党政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沟通协商,提出要求和解决整改方案,积极推动整改解决。

6.对所在党委(党总支)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纪委。

7.对于党员群众的检举举报、党员的控告和申诉等要认真对待、了解详情、做好记录,及时向所在党委(党总支)和学校纪委报告,并协助处理好相关事项,保障党员的权利。协助学校纪委和所在党委(党总支)做好信访工作。

8.按照学校纪委或所在党委(党总支)安排,参与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对受处分的党员进行教育和帮助。

9.协助学校纪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年度考核和调研工作。

10.参加学校纪委组织的有关会议和学习活动。

11.完成学校纪委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