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84 号)的精神和我校有关文件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学生认定工作组审核,现将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至9月19日。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馈到能源与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致实社区立心坊)。
监督电话:13075961994
联系邮箱:1083463770@qq.com
附件:能源与化工学院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
学院辅导员签名:王雅君 石亚伟 赵国英 刘怡蕾
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名:李晓光
学院党委书记签名:余久华
能源与化工学院党委
2025年9月15日
附件5:能源与化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