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厅《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16〕403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教高〔2018〕916号)要求,我校认真考核,经教育厅审核,我院教授薛冬通过考核,被认定为“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文/李月,审核/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