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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理工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管理规范
作者:admin 发布于:2016-10-27 00:00:00点击量:

洛阳理工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管理规范

作者: admin 发布于:2016-10-27 点击量:

为规范我校教代会代表提案工作,特制定《洛阳理工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管理规范》。

一、提案人、附议人

提案人必须是学院教代会正式代表,每份提案要有1名正式代表提出,至少2名正式代表附议。

二、提案的书写要求

1、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一式3份。

2、提案应在院工会统一印发的提案表格上书写(允许加附页补充)。

3、提案的格式。包括以下部分:

(1)提案的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2)情况分析,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和依据。

(3)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办法、方案等。

4、提案书写必须字迹工整、符合规范。

5、每个提案人(包括附议者)都必须亲自签名。

三、提案时间要求

1、每年召开教代会前征集一次提案,在下次教代会上报告提案处理和落实情况。

2、提案征集的启动时间一般比教代会召开提前1个月,截止时间一般比教代会提前5个工作日,以便有充分时间准备和审查提案。

四、提案的征集与整理

(一)提案征集的准备工作

1、召开提案工作委员会会议,发出提案征集的通知和提案征集表格。

2、按规定提出提案征集的截止期限。

(二)提案的收集与审查

1、代表提出的提案表由各分会组织收齐,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交提案工作委员会,过期上交的将不列为大会提案。

2、收到提案征集表格后,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审核是否符合规定,确定是否可以立案。

3、对符合要求的提案进行初步编序,并做好登记。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提案退回。

4、非正式代表不能向大会提出提案,也不能作提案附议人。但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然后通过正式代表转到有关部门处理。

5、提案工作委员会应在教代会召开前完成对代表提案的审查工作,并向大会报告审查结果。

(三)提案的整理和交办

1、对形式上符合要求的提案,依其内容进行分类:(1)正式提案;(2)一般性意见或建议;(3)不予受理的来函。

2、经审查同意立案的提案,由提案工作委员会为其正式编号(编号方法为:JT-年号-三位顺序号,如JT-2012-001),并按提案的内容分别转交有关部门研究办理。重大问题或涉及面广的问题报请院领导处理。

3、提案工作委员会将正式提案提交院长办公会,并指定提案办理单位和协办单位。一般性意见和建议要转交院长办公室,供学院及有关单位参考。

五、提案的办理、督促、答复与反馈

(一)提案的处理工作应由主管院领导分管,由院长办公室具体负责。

(二)承办单位必须重视教代会提案,有责任认真研究代表提案,努力做好承办与落实工作。

(三)承办提案的单位或部门接到提案后,凡是应该而且有条件解决的问题,应迅速解决;凡因条件所限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应制定出计划,创造条件解决;凡无法解决的问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作出解释,并有书面答复意见。

(四)提案办理的具体步骤

1、明确专人负责具体承办,认真把关,逐件登记。要核实交办的是否准确,办理的是否及时。

2、对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或单位共同承办的提案,主办部门或单位要主动带头,协助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处理。反映意见由主办部门起草,协办部门会签。

3、承办时限:自交办之日起到答复意见的提出,一般不要超过30个工作日。

(五)提案工作委员会应及时了解提案的落实情况,督促办理单位抓紧办理,保证提案落实的速度与质量。

(六)提案的答复

1、处理提案的答复意见,应书写在提案处理专用纸(《洛阳理工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管理规范》)上,一式三份;答复意见经分管院长签阅后,一份由提案工作委员会转交提案人,另两份在院档案室和工会办公室存档。

2、对答复提案的内容要求

(1)认为提案合理可行、条件基本具备、应予以采纳并可以落实的,应及时答复落实,并提出落实该提案的具体措施、完成时间、办理部门及联系人等。

(2)认为提案合理可行或基本可行,但因目前某些条件限制或解决有一定的难度而暂时不能落实的,应在答复中说明缺乏什么条件、难点在哪里、拟定什么措施去争取解决。

(3)认为提案有合理的内涵,应予以认真研究。但由于解决难度较大、问题比较复杂、涉及部门较多、不能在短时间拿出落实方案的,应在答复中给出研究该提案的具体计划和日期、提案办理的最终答复期。

(4)认为提案不能被采用的,要在答复中将不能采纳的理由表述清楚。

(5)上述各种情况若需几个部门协调研究才能拿出答复方案的,应由院主管院领导出面协调共同予以答复。

(6)要求承办单位的领导在答复意见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确定其责任。

(七)提案处理情况的反馈

1、提案工作委员会在收到承办部门处理意见后,应及时向提案人进行反馈并收集提案人对提案办理情况的意见。

2、提案人对答复的反馈意见,可直接反映给承办单位或提案工作委员会。

3、提案工作委员会结合提案办理的情况和提案人的意见,将整个提案办理进展情况以简报形式向各代表团进行反馈。

4、由提案工作委员会负责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提案处理结果。

六、教代会优秀提案的评比与表彰

(一)开展优秀提案的评比与表彰工作是为了切实提高提案的质量,更好地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学院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提高学院民主管理的水平。

(二)优秀提案具备的条件

1、必须能反映大多数教职工的意愿,有助于推动学院的建设发展。

2、提案适应学院目前经济和物质条件,建议措施具体,具有近期实施的可能性,多被学院采纳。

3、提案富有改革创新意识,对学院今后建设与发展有一定的意义,并多被学院所重视。

4、言之有理、思路清晰、问题明确、书写规范。

(三)优秀提案评比方法、步骤

1、提案工作委员会在完成提案审查工作的基础上,根据评比条件,选择较好的提案供学院领导和职能部门评议,提出初评建议。

2、提案工作委员会根据初评建议加以归纳整理,采取集体评议方式决定优秀提案评比结果。

3、参加评议人员组成:院工会负责人、提案委员会委员及有关人员。

(四)提案落实优秀单位的评选

1、提案落实和答复严格按要求处理,提案人满意。

2、依据本规范“优秀提案评比方法、步骤”的程序评选出提案落实优秀单位。

(五)奖励办法

1、评选出优秀提案若干个,可根据情况设定一、二、三等奖。

2、评出提案落实优秀单位若干个。

3、设立物质奖励和颁发荣誉证书。

七、本规范附《洛阳理工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表》《洛阳理工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处理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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