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2016年10月11日通过)和《教育统计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4号,2018年5月15日),进一步加强对数据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更好地为学校编制发展规划、科学决策、高效管理提供真实数据资料,根据学校机构调整和人事变动情况,请16个教学院部之外的其他处级单位报送数据管理工作负责人和数据管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1.请各单位委派一名处级干部领导负责数据管理工作,选派专人作为数据管理工作人员具体做好工作。
2.数据管理工作负责人和数据管理工作人员分别填报登记表。
二、数据管理工作负责人和数据管理工作人员的基本职责
1.认真学习、执行数据管理工作政策法规,积极参加数据管理业务培训和相关活动,接受学校相关数据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2.负责所在单位的数据管理,管理本单位的统计调查表和基本数据资料。
3.按照学校工作制度和相关要求,全面、准确、及时、系统地搜集、整理相关数据资料并进行归档。
4.根据工作安排,为相关部门准确的提供各项数据,确保各项原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做好数据文件材料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三、数据管理工作人员的条件
1.品德优良,政治过关。
2.业务精炼,责任心强,忠于职守,甘于奉献。
3.岗位相对稳定,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请各单位将数据管理工作负责人和数据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于9月5日17:00前将电子版发至531536859@qq.com邮箱,同时纸质版一式两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报送到发展规划处数据中心(王城校区行政办公楼二楼251室)。
联系人:余亚辉 联系电话:65928322
附件:1.数据管理工作负责人登记表
2.数据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
发展规划处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