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只有一次

参军光荣一生

当毕业季遇上征兵季

你准备好了嘛

想要应征的小伙伴们请注意

最新参军攻略来啦


初次兵役登记


1.登记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

2.登记对象

常住户口在河南省范围内,2025 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初中毕业年龄在20周岁(含)以内、高中毕业22周岁(含)以内、大学毕业24周岁(含)以内的男性公民,未经过初次兵役登记的进行补登,已登记的进行核对。女青年和退役军人不登记。

3.登记程序

①填写信息              

有3种方式:第一种是关注并进入微信公众号“河南征兵”(微信号:henanzhengbing)点击下方“我要报名”进入“兵役登记”;第二种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点击右侧 “兵役登记(男兵)” ;第三种是到乡镇、街道武装部设立的固定兵役登记站现场登记。初次兵役登记后,有参军意向的可直接参加网上应征报名。

②打印表格              

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或下载《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③现场确认              

青年本人持《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到乡镇、街道武装部现场确认。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递交确认。

④目测初审              

乡镇、街道武装部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青年进行目测初审,依法确定应服兵役、免服兵役或不得服兵役,填写《兵役登记证》,并报县级兵役机关审核。

⑤领取《兵役登记证》              

乡镇、街道武装部将县级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兵役登记证》发给登记青年。《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查验适龄男性青年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


征集义务兵


1.时间安排

上半年征兵:2月中旬开始,3月中旬起运新兵,3月底结束;

下半年征兵:8月中旬开始,9月中旬起运新兵,9月底结束。

2.报名时间

男青年:上、下半年网上报名时间分别为上年度12月1日至当年2月10日、上年度12月1日至当年8月10日;

女青年:上、下半年网上报名时间分别为1月1日至2月10日、7月1日至8月10日。

3.年龄要求

男青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放宽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女青年:年满18至22周岁,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上半年征集的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

4.身体条件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男性17.5≤BMI<30,女性17≤BMI<24。BMI≥28须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BMI = 体重(kg)/身高(m)的平方)。

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文身: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不超过3cm,其他部位长径不超过10cm。

5.应征程序

关注并进入微信公众号“河南征兵”,点击下方“我要报名”或登录“全国征兵网”报名应征,男青年应征报名前须完成兵役登记。报名通过后根据应征地征兵办公室通知参加后续征集工作,通常包括初检初考、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女兵含综合素质考评)、役前教育、审批定兵、交接起运等。


直接招收军士


1.招收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需要,年龄不超过24周岁,志愿至少服现役满5年,具备义务兵征集标准条件。

所学专业在就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已经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2.时间安排

与下半年义务兵征集同步组织实施,每年8月初开始,9月中旬起运,9月底结束。网上报名时间通常为每年4月初至7月底。

3.招收专业

具体专业请登录全国征兵网进入“直招军士报名”点击“招收专业查询”或进入微信公众号“河南征兵”点击“我要报名”中“直招军士专业查询”进行查询。

4.基本流程

适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自行进行专业比对,符合条件的报名应征,报名通过后根据应征地征兵办公室通知参加后续招收工作,通常按照资格审查、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综合测评、交接起运等程序进行。应征入伍意愿强烈的可同步报名义务兵征集。

5.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后,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将根据部队招收需求和各省网上报名情况,分配各省招收任务,含括招收专业和数量。完成网上报名后,请密切关注网上审核结论,跟踪掌握应征报名进展情况,保持通信联络顺畅,根据应征地征兵办公室通知要求参加应征。如果因应征地招收军士专业和计划限制,未能被确定为直招军士送检对象的,可根据应征地征兵办公室安排参加义务兵征集。


定向培养军士


1.招生对象

参加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未婚,志愿至少服现役满5年,具备义务兵征集标准条件。

2.时间安排

定向培养军士招生录取工作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实施,通常7月份组织体格检查、政治考核,8月份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投档录取,9月初入学。

3.报名办法

结合填报高考志愿进行,有报名意愿且符合基本条件的考生在专科提前批录取选项中填报相应高校标注有“定向培养军士生”的专业。

4.基本流程

报名后通常按照确定对象、政治考核、体格检查、投档录取、联合培养、招收入伍等程序进行。定向培养军士学制3年,前2.5学年的培养由定向培养高校负责,后0.5学年组织入伍实习,由招收部队负责。定向培养军士对象完成规定课程、修满规定学分,经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符合服现役条件的,办理入伍手续。


特别提醒


1.《兵役法》规定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拒不改正的,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2.《征兵工作条例》规定

义务兵入伍前有犯罪行为或者记录,故意隐瞒的;入伍前患有精神类疾病、神经系统疾病、艾滋病(含病毒携带者)、恶性肿瘤等影响服役的严重疾病,故意隐瞒的;通过提供虚假入伍材料或者采取行贿等非法手段取得入伍资格的,作退回处理,作退回处理的期限不受限制,因被征集服现役而取得的相关荣誉、待遇、抚恤优待以及其他利益,由有关部门予以取消、追缴。

3.廉洁纪律要求

应征报名、体检政考、役前教育、领取被装、办理相关手续等征兵所有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如发现有违反规定吃拿卡要或收受钱物的,应坚决拒绝并立刻举报。凡行贿的,将与受贿一并查处,一经查实,未入伍的取消入伍资格,已到部队的将被退回。同时,要多加提防,应征中一切与钱财相挂钩的承诺均不可信,切莫上当受骗,如有发现请向公安机关报案。

4.务必牢记

当兵不花钱,入伍不找人,送钱送礼,害人害己

送钱送礼属于行贿,行贿受贿都是犯罪。


咨询与监督


1.联系电话及信箱

各市、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和高校征兵工作站咨询举报电话、信箱请关注并进入微信公众号“河南征兵”点击下方“联系征办”查询。

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咨询地点

致实社区立心坊 曾老师。

3.网上咨询办法

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

微信公众号:“河南征兵”

微信号:henanzhengbing

4.省级监督方式

省军区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371-81670277

省征兵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371-81672975

省征兵办公室监督举报信箱:henanzhengbing@126.com


参军激励政策


1.部队发展

(1)成长为军士:

①报考军士院校。现役士兵符合条件的可报考军队军士院校,毕业后授予相应军士军衔。

②直接选改军士。义务兵服役期满,经本人申请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选改军士。大学毕业生首次授予军士军衔时,根据取得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在普通高等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学制就读年数和以往服役年限之和确定军衔级别。

义务兵服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服役满1年,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军士表现优秀的可以优先晋升军衔,表现特别优秀的且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提前1年晋升军衔。

(2)成长为军官:

①报考军校。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军队统一招生考试入军队院校学习。

②直接提干。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符合部队相关条件,可以提干。

③保送入学。主要从师级以下作战部队,以及驻新疆、西藏屯垦部队选拔,保送入军队院校学习,培训合格后提拔为军官。

2.退役就业

(1)退役安置

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对退出现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服现役期间平时获得二等功以上荣誉或者战时获得三等功以上荣誉以及属于烈士子女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的评定残疾等级采取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军士退出现役,服现役满十二年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军士服现役满三十年或者年满五十五周岁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作退休安置。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军士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的评定残疾等级采取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2)复职复工

在征集期间,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支持其应征入伍,有条件的应当允许其延后入职。义务兵和军士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

(3)定向招录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全省专武干部职务出现空缺时,主要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税收优惠

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国家规定享受贷款贴息。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

(5)退役补助

义务兵退出现役自主就业的,按照国家规定发给一次性退役金。现行基本标准为服现役每满一年,发给4500元。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发给经济补助,两年义务兵,河南省再发给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9000元。

3.退役上学

(1)学籍保留

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

(2)复学转专业

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入伍作为实习

高职(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4)毕业安排

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学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相关待遇。

(5)免试专升本

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6)考研专项优惠

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8000人,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收。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士兵,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5.其他优待

(1)国家教育资助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享受学费补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

(2)国家助学金

2024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3)生活费补助

对从河南省内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读学生(含应届毕业生)每人一次性给予5000元生活费补助。

(4)津贴工资

义务兵服役期间按规定享受津贴,第一年每月1100元,第二年每月1200元。直招军士(含定向培养军士)入伍授予军士军衔后,享受相应级别的工资待遇。

(5)家庭优待金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批准入伍地人民政府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我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实行城乡统一,最低为全省上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的80%。义务兵的家属按照规定享受军属优待。义务兵和军士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服现役期间应当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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