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
依据《中共洛阳理工学院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党发〔2016〕42号)的要求,经统计、核查,学校26个党委(党总支),其中26个党委(党总支)在10月20日前按时、足额完成了10月份党费上缴工作。具体情况如下: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环境工程与化学学院党委、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党委、校医院党总支、外国语学院党委、教育科学与音乐学院党委、后勤党委、离退休工作处党委、体育教学部党总支、机器人学院党总支、机械工程学院党委、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党委、信息化技术中心党总支、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会计学院党委、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委、数学与物理教学部党总支、土木工程学院党委、工程训练中心党总支、艺术设计学院党委、校办工厂党委、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图书党总支、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特此公示。
中共洛阳理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