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规范有序做好2018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关系转入
1.组织关系必须由原党组织关系所在有转接权限的基层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接转。组织关系在河南省内的,接转选择类型为:2省内(系统内)直接转接,目标党组织统一选择“中共洛阳理工学院委员会”,并在“转接原因”中注明录取的学院及专业;组织关系在河南省外的,接转选择类型为:1全国直接接转,目标党组织统一选择“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并在“转接原因”中备注“洛阳理工学院××学院”。
2.组织关系在河南省内的,不需要由原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在河南省外的,必须由原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有效期限内的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相关人员签字、基层党委盖章),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名称为: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3.新生党员报到后,须及时将个人党员档案及持有的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交到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
二、党员资格审核
新生党员由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对其党员资格进行初审。学院党委(党总支)初审后,填写《党员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将其与新生党员档案一并交党委组织部进行复审。要按照党的十八大以来发展党员工作排查要求,对照《党员档案审核清单》进行严格审核。若发现非原则性问题,由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与原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联系并修正;若发现入党材料不齐全应及时告知本人进行补办;若需要向本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调查时要有记录,被调查对象要对谈话记录签名确认;若发现存在严重违反党员发展工作程序和手续的问题,经与其本人谈话并经其它相关调查渠道确认属实,不予承认其党员资格,将其党员档案退回原党组织关系所在有转接权限的基层党组织,并附上存在问题的具体说明。
三、组织关系接收
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组织关系接收手续,将组织关系转到新生党员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应及时将其编入党支部,并及时将省外的新生党员信息录入全国和河南省党务信息管理系统,妥善保管好其党员档案。
四、相关要求和说明
1.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在新生党员资格初审过程中,若有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与党委组织部沟通。初审结束后,于9月24日前将《党员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及新生党员档案等初审原始材料报送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复审。全校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原则上应在9月底前完成。
2.对于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新生入党积极分子,要承认他们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培养的经历,并及时为他们重新安排培养联系人,持续加强教育培养,使他们尽快达到党员标准,早日加入党组织。
附件:
附件1-党员档案审核清单.docx
附件2-党员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xls
中共洛阳理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