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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两办秘书科副科长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年05月02日 00:00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组发〔2017〕10号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实际,现就选拔两办秘书科副科长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岗位
两办秘书科副科长(管理岗)。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3.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4.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5.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6.民主集中制原则;
7.依法办事原则。
三、任用条件
1.具有较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能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较强的依法履职意识和较高的政策水平,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规章制度。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业务知识、文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能够创造性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执行力强。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于职守,勤奋工作,精益求精,尽职尽责。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教学、科研、师生服务的奉献精神,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公正廉洁,克己奉公。
6.爱国爱校,作风务实,团结同志,遵纪守法,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群众基础好。
四、任职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当具有事业编制和干部身份。
2.具有在校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管理岗的科级干部不能破格提拔。
4.申报两办秘书科副科长岗位者,应为中共正式党员。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选拔程序
1.组织推荐
由党委组织部根据岗位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初步人选,经研究后作为考察对象。
2.考察
由党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3.讨论决定
党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用人选名单,经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4.任职
(1)公示。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任用。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下发任用文件。
六、有关规定
1.学校科级干部岗位分为管理岗和专技岗。新提拔的科级干部严格按照岗位管理。跨系列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在任职前需签定转岗承诺书,从任职下月起,办理转岗手续,按照新岗位系列核发工资(含国家工资部分)。
2.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享受同级干部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中共洛阳理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5月2日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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