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
依据《中共洛阳理工学院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党发〔2016〕42号)的要求,经统计、核查,学校23个党委(党总支)中,21个党委(党总支)在10月20日前按时、足额完成了10月份党费上缴工作。具体如下: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离退休工作处党委、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委、信息化技术中心党总支、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党委、体育教学部党总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党总支、后勤党委、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工程训练中心党总支、土木工程学院党委、环境工程与化学学院党委、校办工厂党委、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党委、教育科学与音乐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党委、外语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图书馆党总支、数学与物理教学部党总支。
特此公示。
党委组织部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