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进校园,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高校师生的出行需要,节约了学生的购车成本,避免了校园车辆丢失和“僵尸车”的产生,受到了师生的普遍欢迎。但共享单车的大量聚积、乱停乱放,造成校园内停车资源紧张,严重影响了学校的环境及交通秩序。为维护校园秩序,按照《洛阳理工学院校园管理规定》(校发〔2016〕90号)的要求,规范管理进入我校的共享单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共享单车运营方必须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及维护校园秩序的承诺书,经学校保卫处备案,方可进入校园。其他未经备案签订承诺书的共享单车禁止进入校园运营。
二、校园内共享单车的数量实行总量控制。学校根据校园活动情况调整校内共享单车数的总量,运营方投放校内的共享单车不得超出学校规定的数量。
三、共享单车实行校园内外分离使用。从11月1日起,校外共享单车不得进入校内,校内共享单车不得骑出校外,师生按运营方合约免费使用校内外的共享单车。
四、对共享车辆运营单位不能履行承诺要求,运维管理不力影响校园环境秩序或屡次违反学校有关规定的,学校取消其共享单车进校资格。
五、师生员工要自觉维护校园环境,遵守校园交通规定,文明骑行,规范停车。校园周边的共享单车有序停放在城市道路的停车区域;校园内共享单车以及各类非机动车辆应整齐有序停放在指定或划定的区域。
六、校属各单位应教育引导广大师生自觉遵守校园管理规定,文明用车、安全骑行、规范停放,师生共建美丽和谐理工。
七、骑行人员要服从校内工作人员的引导和管理,禁止随意停放车辆。学校将对不听劝阻,随意乱停乱放的骑行者进行拍照曝光。
校综治办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