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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产教融合应用型课程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
更新时间: 18-02-09 12:47:01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推动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产教融合应用型课程改革试点院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规建中心函〔20182号),请各单位积极参与申报。

请参照《产教融合应用型课程改革试点院校项目实施方案》填写项目申报书,于39日(周五)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litjyk@163.com,由教务处统一报送。申报书、实施方案、申报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联系人:张 荣,联系电话:65928102


附件1:关于开展产教融合应用型课程改革试点院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规建中心函〔20182号)

附件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7-12/19/content_5248564.htm)

附件3:产教融合应用型课程改革试点院校项目申报书各系:
   
为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推动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产教融合应用型课程改革试点院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规建中心函〔20182号),请各系按要求积极参与申报。
   
请参照《产教融合应用型课程改革试点院校项目实施方案》填写项目申报书,于315日(周四)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 jyk@zjjy.com.cn,由教务处统一报送。申报书、实施方案、申报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联系人:高亭,联系电话:86918634
   
   
附件1:关于开展产教融合应用型课程改革试点院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规建中心函〔20182号) (见内网)
   
附件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 (见内网)
   
附件3:产教融合应用型课程改革试点院校项目申报书 (见内网)各系:
   
为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推动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产教融合应用型课程改革试点院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规建中心函〔20182号),请各系按要求积极参与申报。
   
请参照《产教融合应用型课程改革试点院校项目实施方案》填写项目申报书,于315日(周四)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 jyk@zjjy.com.cn,由教务处统一报送。申报书、实施方案、申报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联系人:高亭,联系电话:86918634
   
   
附件1:关于开展产教融合应用型课程改革试点院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规建中心函〔20182号) (见内网)
   
附件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 (见内网)
   
附件3:产教融合应用型课程改革试点院校项目申报书 (见内网)各系:
   
为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推动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产教融合应用型课程改革试点院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规建中心函〔20182号),请各系按要求积极参与申报。
   
请参照《产教融合应用型课程改革试点院校项目实施方案》填写项目申报书,于315日(周四)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 jyk@zjjy.com.cn,由教务处统一报送。申报书、实施方案、申报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联系人:高亭,联系电话:86918634
   
   
附件1:关于开展产教融合应用型课程改革试点院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规建中心函〔20182号) (见内网)
   
附件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 (见内网)
   
附件3:产教融合应用型课程改革试点院校项目申报书 (见内网)各系:
   
为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推动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产教融合应用型课程改革试点院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规建中心函〔20182号),请各系按要求积极参与申报。
   
请参照《产教融合应用型课程改革试点院校项目实施方案》填写项目申报书,于315日(周四)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 jyk@zjjy.com.cn,由教务处统一报送。申报书、实施方案、申报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联系人:高亭,联系电话:86918634
   
   
附件1:关于开展产教融合应用型课程改革试点院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规建中心函〔20182号) (见内网)
   
附件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 (见内网)
   
附件3:产教融合应用型课程改革试点院校项目申报书 (见内网)各系:
   
为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推动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产教融合应用型课程改革试点院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规建中心函〔20182号),请各系按要求积极参与申报。
   
请参照《产教融合应用型课程改革试点院校项目实施方案》填写项目申报书,于315日(周四)前将电子版发至邮箱 jyk@zjjy.com.cn,由教务处统一报送。申报书、实施方案、申报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联系人:高亭,联系电话:86918634
   
   
附件1:关于开展产教融合应用型课程改革试点院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规建中心函〔20182号) (见内网)
   
附件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 (见内网)
   
附件3:产教融合应用型课程改革试点院校项目申报书 (见内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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