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阳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17〕60号)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宋红霞
组员:涂承日 张瑞玲 刘保亮 张丽娜 曹颂今 卢守亭 余艳 闻兵
二、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者;
2.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3.不同录取批次、不同报考代码、跨学历层次、跨学科门类者;
4.单独招生、专升本、定向生、委托培养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
5.应作退学处理者;
6.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三、可接受学生专业、名额计划等具体安排
见表格《2018年转专业工作具体安排》。
四、各项工作时间节点
1.报送方案 11月28日前学院向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报送2018年度可接收转专业学生的专业名称、学生人数等信息;
2.公示信息 经教务处审批后,在学院网站公布转专业方案供学生查询;
3.学生申请 12月10日—13日,申请转专业学生向转入学院提出转专业书面申请,下载并填写《洛阳理工学院转专业申请表》;
4.学院考核 12月28日前,学院组织考核组完成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
5.下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将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等信息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后,于2019年3月1日前上报教务处。
6.教务处对学院上报审核结果进行汇总,会同学生处、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7.下学期开学后第三周前,教务处负责将审议通过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发文予以公布;学生需在文件下发3日内完成转专业手续办理,否则视为放弃。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盖章)
2018年11月20日
接收学生专业 | 年级 | 现有班级数/学生人数 | 层次 | 接收 人数 | 面向对象 | 接受条件 | 考核方式 | 考核科目及时间 | 备注 |
汉语言文学 | 2017 | 4/122 | 本科 | 20 | 全校2017级文科本科 | 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无处分 | 笔试加面试 | 写作,面试之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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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 | 2018 | 4/123 | 本科 | 20 | 全校2018级文科本科 | 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无处分 | 笔试加面试 | 写作,面试之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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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学 | 2017 | 3/86 | 本科 | 5 | 全校2017级文科本科 | 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无处分 | 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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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学 | 2018 | 3/91 | 本科 | 9 | 全校2018级文科本科 | 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无处分 | 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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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 | 2017 | 2/39 | 本科 | 11 | 全校2017级文理科本科 | 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无处分 | 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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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 | 2018 | 2/50 | 本科 | 10 | 全校2018级文理科本科 | 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无处分 | 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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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导 | 2017 | 1/30 | 本科 | 5 | 全校2017级艺术生 | 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无处分 | 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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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 | 2017 | 3/103 | 专科 | 30 | 全校2017级文科专科生 | 对文秘专业感兴趣的专科学生;无处分 | 笔试加面试 | 写作,面试之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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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 | 2018 | 3/118 | 专科 | 30 | 全校2018级文科专科生 | 对文秘专业感兴趣的专科学生;无处分 | 笔试加面试 | 写作,面试之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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