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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19年08月14日 10:35  浏览: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2019年8月10日《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预通知》(教办人〔2019〕39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座谈会、全省教育大会和《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重要使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评选推荐范围

1.先进集体推荐范围为学校内设二级机构。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不再参加评选。

2.“河南省模范教师”“河南省优秀教师”的推荐范围为学校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3.“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河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范围为学校的管理人员。

根据通知要求“高等学校担任副厅级(含)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不参加先进工作者评选。各级各类学校(乡镇中心学校以下除外)的校领导、高等学校二级机构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河南省模范教师’‘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河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中处级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内”。

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人员(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劳动模范等)、全国优秀教师、省级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等,不再参加推荐。已获得以上荣誉的人员近5 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

三、推荐名额分配

根据通知要求,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我校限推1个,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6人,其中河南省模范教师限推2人、河南省优秀教师限推2人、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限推1人、河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限推1人,以上均为竞争性指标。

各有关单位可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先进集体1个,限推先进个人1人,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四、评选条件

(一)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领导班子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凝心聚力,廉洁奉公,规范管理,锐意进取,着力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不断增强办学实力,未发生违法违纪等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为“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重视大学生思想引领,积极推进“三全育人”,教风好、学风正、教学科研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实绩卓著、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实绩卓著、成绩突出的相关职能部门。

(二)河南省模范教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传播知识、塑造新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为“河南省模范教师”: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围绕教材教法不断改革,创造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教学方式方法,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示范引领作用;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模范带头作用;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为“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堪称楷模;

2.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转变;

3.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作出卓著贡献;

4.工作作风优良,廉政勤政,办事公道,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

5.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本单位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卓著。

(四)河南省优秀教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为“河南省优秀教师”: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表现优秀,成绩显著;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比较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比较良好的社会效益。

(五)河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大局,真抓实干,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推荐为“河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

2.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转变;

3.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4.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显著,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显著。

五、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坚持评选标准,注重实绩业绩。评选推荐必须坚持政治坚定、业绩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参评人员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教授、副教授参评,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本、专科教学工作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评选推荐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申报的方式。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

六、时间安排

1.8月15日12点前,各部门报送推荐人选名单及个人主要事迹材料(不超过1500字,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lgrsc@126.com);

2.8月15日至8月16日推荐产生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和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候选人;

3.8月16日至8月22日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和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候选人网上申报;

4.8月19日至20日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候选单位和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候选人报送相关纸质材料;

5.8月23日推荐结果上报河南省教育厅。

七、材料报送

1.推荐对象汇总表

2.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

3.河南省模范教师和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4.河南省优秀教师和河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5.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6.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等各类证件及证书复印件1套(装订)

上述材料均用A4纸打印,第1项材料上报1份,第2项材料一式3份,第3、4、5项材料根据推荐类别选报,一式3份,双面印制,由申报人员通过管理系统在线提交基本信息和《推荐审批表》后在线打印。不接收系统外打印的《推荐审批表》。以上材料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llgrs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超

电  话:65928115


附件: (人) 教办人〔2019〕390号.doc


人事处          

2019年8月14日      


作者: 陈超
来源: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