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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河南省教育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专业委员会会徽标志的通知

发布:党政办公室  2019年05月16日 15:48  浏览:

广大师生:

我校系省能专会会员单位。为了树立省能专会的良好形象,更好的体现省能专会为教育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与节能工作服务的宗旨,省能专会现向会员单位征集会徽标志(LOGO)。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至2019年7月10日结束,截止日后送达的作品,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二、设计内容及要求

1.徽标设计

图形并标注设计说明。

2.徽标标志应用

徽标作为视觉标准化的象征,将用于显著位置悬挂、媒体传播、纪念品等。

3.徽标设计对象的全称为“河南省教育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专业委员会”。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且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积极响应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突出节能环保、绿色校园建设的内涵,创新独特、新颖时尚、含义明确、简洁明快、易识易记,不产生歧义,便于深化设计和运用,适合在各媒体平台上使用。

4.设计效果图应采用电脑制作的彩色样稿,并考虑在不同载体和环境中的制作运用。提交格式为JPG,并标明配色标准和字体类别,可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5.徽标设计作品需附300字以内的创意理念说明、释意、内涵等,要求描述清晰明了。

6.应征者无需缴纳任何报名费。

三、注意事项

1.征集作品必须保证为原创作品,参选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参选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益,若作品或其使用素材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者承担。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

2.作品入围后须向主办单位提交该作品设计稿源文件。如果不能按要求提供源文件,则取消其获奖资格。

3.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获奖的作品视为主办方委托创作的作品,主办方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及该作品为标识的商标注册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应征者参选即视为认可前述条件。

4.主办方对获奖作品享有展览、编辑修改、网络传播,以及用于广告宣传、出版发行等权利,主办方不承担参选作品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导致的任何责任,相关责任由相应应征者承担。

5.评审与奖励

省能专会将邀请评审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审,择优录用。并对获奖作品进行奖励。

6.本次活动解释权归河南省教育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专业委员会。

四、投稿方式

1.投稿者提交作品时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方式等个人资料,并在邮件上注明“河南省教育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专业委员会logo征稿”字样。

2.参与设计作品概不退还,请设计者自留文档。

3.作品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henannzh@163.com,联系电话:0371-67783395,联系人:姜老师  冯老师。


后勤管理处         

2019年5月16日       


作者: 姚璐
来源: 后勤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