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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示范校建设成果有关材料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7年03月27日 09:14点击次数:字号:T|T

各有关部门:

为充分总结自2014以来,特别是2016年获批省级“示范校”后的工作成绩,做好今年5月在我校举行的河南省“示范校”建设现场会的筹备工作,结合《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征集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建设成果有关材料的通知》(教办发规[2017]173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分工

发展规划处负责校情介绍文字撰写;宣传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新闻资料收集和图片采集;国际交流合作处配合各部门做好文字翻译工作。其他工作内容按教育厅通知要求的六大板块分工如下:

1、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板块内容由教务处和科研处分别负责;

2、应用型人才培养板块由教务处负责;

3、创新创业教育板块由学工部、就业指导中心、大学科技园和团委分别负责;

4、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建设板块由人事处负责;

5、科技服务社会板块由科研处负责;

6、国际合作交流板块由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

二、材料要求

1、文字材料。各部门从以下四方面做总结提炼:改革事项、建设模式、特色亮点、成果展示,500字左右。如:通过....,形成了...模式,创新点是...,取得了...成果。

2、图片资料。各部门提供5-10张成果图片,并配备3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中英文对照。

三、时间安排

329(周三)1200前,各部门将相关材料报示范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余亚辉

电话:8322

邮箱:531536859@qq.com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充分总结、挖掘亮点,按时保质上报。

示范校建设领导小组

2017年3月27
(编辑:admin)